黑龙江民生企业投诉被辽宁法院违规查封引发群体事件
日前,法讯网收到了黑龙江宝清县衡兴秸能热力有限公司法人王艳平发来的求助信,反映公司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辽宁铁岭县人民法院将公司的三家银行账户各自查封1900多万后,无法购买供热燃料及无法正常经营而引起大批居民到政府部门上访并上传至抖音、快手等平台,造成极坏影响……
法讯网全文发出求助信,小伙伴们有什么看法?
求助信
中央媒体:
我是黑龙江省宝清县衡兴秸能热力有限公司法人王艳平,身份证号码:230521197403032****,电话号码:18904691***
我公司是为黑龙江宝清县3万多户居民供热的民生企业,于2023年11月13日被辽宁众缘节能锅炉有限公司在双方债务并未确定实际数额的情况下,以欠款为由恶意起诉至辽宁省铁岭县法院,并查封我公司三个银行账户各自1900多万元。该院在未对案件实体审查的前提下受理此案,并查封我公司账户近6千万元。
对方起诉请求1100万元,法院却查封了建设银行的1920万元,还查封了邮政银行、农行账户各自1900多万元!
该院未下达裁定书,在11月27日我公司在购买原煤时发现账户被冻结并向银行询问原因时,银行回复是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法院查封后,我们通过拨打12368查询案件主审法官黎正云法官办公室电话询问查封原因,询问后才通过短信方式给我公司下达起诉状,我公司法人王艳平询问为什么对我公司银行账户查封十天后也未通过任何形式告知我公司及我本人,经过公司法人询问,法庭黎法官回答我庭工作人员少,未能及时通知望理解,我本人认为法庭在受理此案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程序有失公正。我公司向具体审理此案的该院腰堡法庭申请提供解除担保申请书,并提供了本企业价值五千余万元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做担保,黎正云法官当时同意要求我方提出书面替换保全申请,高波庭长不同意替换保全申请,未被允许,后又向法庭申请由具有资质且在全国及辽宁省都有成功担保案例的担保公司对我公司账户进行反担保时,高波又以原告方不同意为由拒绝。原告保险公司可以担保,我公司提出用有资质的并有成功反担保案例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多次跟高庭长沟通企业无法经营,热用户上访事件,高波庭长未理会。请问法庭是听原告还是听被告,这种说词能公平公正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该法条的法律释义:规定在征求原告方意见时,只需要履行告知程序,而非必须原告方同意。
而该庭正是以原告方不同意为由拒绝,导致我公司现无任何资金。
极寒天气因查封无法保证温度,导致大量居民上访视频截图
购买供热燃料及无法正常经营,供热锅炉也无法正常运行,面临停热局面,近期黑龙江省极寒天气夜间气温达到零下-30~-34℃,因无燃料,当地居民室温只有零上5~10℃,居民生活苦不堪言。大批居民到政府部门上访并上传至抖音、快手等平台,给当地政府及我公司造成极坏影响,已被省住建厅通过视频会议通报,被双鸭山市住建局约谈,现恳请有关部门尽快落实12月15日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保供暖、保民生的讲话。
给法庭庭长高波微信反映情况,都没有回复
高波庭长于辽宁众缘节能锅炉有限公司法人杨武英关系密切,影响司法公正。杨武英多次示意我本人在当地官司永远打不赢。
经过本人多次向法庭催要判决结果才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了2023年12月26日生效的电子版判决书。2023年12月26日铁岭法院执行庭两位工作人员到宝清县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宝清支行降低查封额,由原查封1920万元降低为1100万元,部分解除了820万元。
希望中央媒体给予关注,曝光不作为、慢作为的庭长高波,法官黎正云。希望法律给予公平公正,别带有歧视外乡人的判决。
以上所述全部属实,如不属实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求助人:王艳平
宝清县衡兴秸能热力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据衡兴秸能热力有限公司查了一下,这个众缘节能锅炉有限公司在辽宁有50多起案件,基本上都是在这个法庭,且都是胜诉。而本案众源公司起诉标的额为1100万元,但法院却查封了衡兴秸能热力公司的几个银行账户达几千万元,导致公司无法运营而造成恶劣的影响,如此损失谁来承担责任?!
而对于本案的一审判决,衡兴秸能热力公司表示会上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网将继续关注此事的后续情况。
http://www.faxunw.com/upfiles/media/20231229101924.mp3
在只解封了800万元后,公司法人再次联系黎正云法官,在12月29日的通话录音,听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