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孟某清持伪造的结婚证将梁某起诉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诉请离婚。经大兴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二人达成离婚协议,大兴区人民法院为孟某清与梁某制作民事调解书。2019年2月,孟某清持上述民事调解书与高某分别以“离异”和“未婚”身份在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登记结婚,意图再次为高某非法获取北京市户籍。
2019年下半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该院办理的赵某飞、孟某清、梁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案件存在虚假诉讼线索。另查明,除孟某清外,南某雨、杨某平、庞某珊等3名非京籍女性亦是通过上述非法手段落户北京市,后又通过诉讼方式骗取法院出具准予离婚的民事调解书。
2020年5月7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兴区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同时针对相关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中存在的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大兴区人民法院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启动再审程序,并对类似案件自行启动专项排查。2020年9月,大兴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撤销前述4份民事调解书,驳回孟某清等人的起诉。同时,大兴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对孟某清、南某雨、杨某平等人虚假诉讼、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犯罪行为给予刑事处罚。上述民事裁定、刑事判决均已发生法律效力。上述4起虚假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北京户籍被公安机关注销。相关民政部门针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回函检察机关。
据介绍,本案是一起当事人恶意串通、伪造证据,利用北京“夫妻投靠”政策违法落户,并持伪造的结婚证向法院提起虚假离婚诉讼意图再次非法谋取北京市户籍的虚假诉讼案件。该类案件不同于当事人为逃避债务,或为牟取非法财产利益等财产类虚假诉讼案件,其侵犯的是婚姻登记和户籍管理制度,属于新领域、新类型的虚假诉讼。检察机关结合地域特点和案件规律,加强对此类虚假诉讼案件情况的研判,综合运用再审检察建议、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积极协同法院和行政管理机关履职,依法监督此类虚假诉讼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和正常社会管理秩序。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