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1月2日消息,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执法局了解到,2019年陕西省对7627家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对183家环境违法问题企业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处理。在确立生态红线的同时,执法部门还主动服务,帮助企业查找、整改治污短板,确保企业达标合法生产。

 

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执法局局长马小现介绍,2019年,陕西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检查企业69592家(次),对环境违法问题立案7627家,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5539件,处罚金额34084.66万元,较2018年增加645.69万元。

 

“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52件,处罚金额580万元;对1144家企业违法排污设施实施了查封扣押;对229家存在环境问题企业实施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对183家环境违法问题企业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处理;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2起。”马小现说。

 

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总队长胡世军说,陕西省生态环境部门还不断探索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和通过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求执法人员主动帮助、指导企业查找、整改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帮助企业落实环保责任,支持达标企业合法生产。

 

“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初犯且问题轻微的企业,我们视情给予一定的整改期限,避免‘一律先处罚后整改’或者‘以罚代改’等简单做法,给企业一定的缓冲期;对于一般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严格禁止‘一律高限处罚’等做法,不断促使企业自觉守法,以良好诚信搞好经营活动。”胡世军说。

(原题为《去年陕西183家企业责任人因环境违法被行政拘留》)

作者 法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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