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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原委员、市教委原副主任刘晓明受贿案一审宣判」

刘晓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资料图

2024年4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原委员、市教委原副主任刘晓明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晓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刘晓明受贿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来源:北京一中院

作者 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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